近日,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《关于公布第九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单的通知》(宁政发〔2017〕258号文),市政府批准40名同志为第九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,我院李昌庚教授入选。
根据《南京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、省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》规定,选拔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、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,重点选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。
李昌庚教授长期从事法律教育、研究和服务工作。主要研究领域:经济法总论、国有财产暨国有企业法、社会转型与社会稳定等。主持或参与国家、省部级等项目10多项,出版专著4部,在核心及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70多篇。曾获得中国法学家论坛成果二等奖、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成果三等奖、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、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、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一等奖等各类科研奖项40多次。曾获得“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南京市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”等荣誉,并入选第四期、第五期江苏省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。其学术成果拟将被国际期刊转载,并多次被中国智库、第一智库、瞭望智库、中国社会科学网、中国干部学习网、中国改革网、爱思想网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、国资委、财政部、各地方政府网站等转载收录。